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的通知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3-01-10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南昌市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率,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江西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社会征集有意愿承办工伤预防项目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行业

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职业病危害行业。

二、工伤预防项目主要内容

    (一)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开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政策宣传;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消防安全、生命安全、交通安全措施等相关知识宣传。

 (二)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培训。对职工及用人单位工伤预防、安全生产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知识、技能培训,以及对工伤保险经办人员的政策培训。

三、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南昌市行政区域内的行业协会、在南昌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重点领域行业内的大中型企业,针对工伤事故增长趋势明显的中小微企业,鼓励以行业主管部门为实施主体或龙头企业为实施主体的全供应链协同方式集中申报(需参加南昌市工伤保险、本地企业不少于20家且人数不少于800人)。具体条件如下:

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机构应遵守《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合法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从事相关宣传、培训业务两年以上并具有良好市场信誉;

3.具备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和安全生产培训的专业人员;

4.有相应的软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

5.依法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1.《江西省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书》(附件1);

2.《南昌市工伤预防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

3.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实施方式、经费计划、实施时间、绩效目标、检查验收等内容。其中,绩效目标应当包含“培训对象满意度”、“工伤预防技能掌握情况或考核情况”、“工伤事故发生率”三项主要指标;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南昌市市工伤预防项目评分表》(附件3)上所需材料。

以上材料由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三)绩效目标

工伤预防项目要保证实施效果,提高工伤预防费的使用效率:

1.工伤预防宣传项目绩效目标。宣传成品符合委托方要求,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宣传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并在既定目标范围内宣传全覆盖。

2.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绩效目标。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培训项目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培训对象满意度大于90%,工伤预防技能掌握情况或考核情况优良率达20%,培训后跟踪回访6个月,用人单位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发生率下降5%左右。

(四)申报程序

1.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报告。

2.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间安排、费用预算,提出项目考核绩效目标。编制费用预算时,培训费(含师资费)应参照《江西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赣财行〔2017〕27号)规定及项目标准执行。

3.如实填写《江西省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书》、《南昌市工伤预防项目基本情况表》。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电话0791— 83986862)

申报单位要根据工伤保险政策法规规定,对照2023年度南昌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工伤预防、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认真进行研究、筹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提供项目费用测算依据和设定具体绩效目标,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四、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形式与预算标准

工伤预防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提供经费,申报单位组织实施。行业协会与大中型企业开展工伤预防项目不能以赢利为目的。

(一)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形式

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和龙头企业为实施主体的全供应链协同方式集中申报的参照大中型企业执行)申办的项目面向本行业与本企业,可直接实施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直接实施的,应当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二)工伤预防项目预算标准

各申报单位可以只申请宣传或培训任一个项目,也可分别申请宣传项目、培训项目各1个,共计不超过2个;同时申请宣传项目和培训项目的,应当分别填写材料和申报。各项目应当在2023年实施完成。

1.宣传类项目

宣传项目预算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1)宣传道具:横幅、展板、扩音器、LED显示屏、桌子、椅子、宣传册等,按市场实际价格测算。

(2)人工成本:参加宣传活动的工作人员报酬按南昌市用工报酬为标准计算。

(3)其他:宣传视频拍摄、媒体推广、安全知识竞赛等按市场实际价格测算。

2.培训类项目

行业协会开展的工伤预防培训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30万元,培训计划人数不少于1800人(原则上每期不超过1天,不安排住宿);大中型企业开展的工伤预防培训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20万元,培训计划人数不少于300人(原则上每期培训不低于2天)。

(1)培训用品:教材教具、纸张、笔、笔记本等,按市场实际价格测算。

(2)场地成本:行业协会与大中型企业自身无培训场所,需租用其它场地的,按实际租金费用测算;

(3)交通成本: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老师需到企业及大中型企业在各分厂间开展培训宣讲时;承办单位装运培训器材和参加培训人员的租用车辆按市场价格测算;

(4)食宿成本: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住宿费用;

(5)人工成本:师资费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文件规定标准。

五、项目遴选

申报结束后,我局将组织工伤预防专家遴选项目。由专家按照《南昌市工伤预防项目评分表》(附件3)对申报项目进行打分排序,按照“预算管理、总量控制”的原则,由专家组对参加遴选的项目提出评审意见,集体研究可纳入2023年度的工伤预防项目。

附件1 江西省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书
    附件2 南昌市工伤预防项目基本情况表
    附件3 南昌市工伤预防项目评分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9日

网站标识码:3601000032; 赣ICP备17015617号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站点地图

网站维护: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北大道369号   赣公网安备 36010202000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