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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培训
来源:   发布日期: 2008-06-18   访问量: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实施再就业工程中,为帮助下岗职工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职业技能,尽快实现再就业,原劳动部制定了《“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要求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实行在政府指导和扶持下,个人自学、企业组织和社会帮助相结合,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再就业培训。
  再就业培训的总体目标是:从1998年-2000年得年中,为1000万下岗职工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服务(对1000万下岗职工普遍进行职业指导,对其中600万人组织进行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通过努力,使下岗职工树立新的就业观念,转岗转业人员掌握实用技能,自谋职业者增强创业能力。具体任务是1998年培训300万人,1999年350万人,2000年350万人。重点是抓好纺织、铁道、军工等重点行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工作。3年中对纺织行业120万人,铁道运输业40万人,军工行业40万人,煤炭行业50万人,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其它行业根据情况确定具体培训人数。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再就业培训计划,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政策。如北京、陕西推行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和职业培训机构伙伴行动计划,上海动员社会力量实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工作机制,苏州等地开展创业培训工作。1998年全国有300多万人参加了再就业培训,一些地方培训后就业率超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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