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敏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发展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扶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社会发展的多元浪潮中,我市始终坚持以促进青年高质量就业、助力人才成长为目标。通过政策赋能、服务保障双轮驱动,主动担当、精准发力,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搭建坚实平台,引导青年学子在服务城市发展中实现个人价值,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一、南昌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情况
(一)拓宽岗位供给,强化企业吸纳
一是搭建招引平台,拓宽岗位供给。我市锚定“每年吸引10万名大学生和技能人才来昌创业就业”目标,面向省内外192所高校、13所市管技工院校开展线上线下招才引智活动,精准对接重点产业链企业、国企、上市公司及事业单位引才需求,创新打造“1+3”系列招聘活动。2025年,全市线上线下一体化开展百场校招148场,发动4126家用人单位参与,提供岗位信息9.22万个。团市委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产业园区及重点企业,完善全链条就业服务,在全市驿站布设招聘信息电子屏,联动“5+2 就业之家”,动态更新汽车及新能源、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岗位,实现岗位信息一键对接。二是深挖岗位存量,强化就业保障。就业见习工作持续深化,2025年通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双轮驱动挖潜扩岗,归集见习岗位1413个,联动驻昌“高校就业之家”开展见习政策定向推送服务,依托“洪城就业通”平台搭建就业见习专题版块。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就业见习岗位7245个,累计拨付见习补贴133.2万元。事业单位招聘严格落实省级政策要求,充分挖掘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存量,拿出不低于招聘总人数40%的岗位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三是落实惠企政策,扩大吸纳规模。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全面落地,根据要求,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2025年,全市累计为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补贴1844人,累计发放社保补贴863.75万元,切实激励市场主体扩大毕业生吸纳规模。
(二)完善全链扶持,构建创业生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来昌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围绕四大方面推出15条创新举措,构建全链条创业扶持体系,切实支持高校毕业生“就好业、好创业”,为南昌高质量发展集聚青年人才力量。一是创业扶持工作扎实推进。持续深化创业培训工作。2025年,全市累计开展创业培训20391人,共拨付培训补贴资金2078.6万元,其中培训高校毕业生17824人,有效提升其创业意识与水平。积极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2025年,累计为54名高校毕业生发放补贴28万元,切实减轻初期资金压力。创业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2025年,已累计开展24场创业服务活动,为毕业生搭建了交流对接、学习提升、资源共享的优质平台。二是创业载体建设稳步推进。从2024年起,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基地,由驻昌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单位自主、合作或委托第三方建设运营,面向在校学生、毕业生等青年创业群体免费或低成本提供场地、配套孵化服务的创业孵化载体。截至2025年底,我市建有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10家,现有创业实体298户,带动就业2177人(其中大学生1436人),初步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创业孵化载体网络,有效促进了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三是创业金融扶持持续加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可提供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同时聚焦高校毕业生创业反担保难题,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可取消反担保。2025年,全市新增发放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26948万元,直接扶持1034人次创业。
(三)深化技能赋能,推进产教融合
一是抓实技能培训,适配产业需求。紧扣“8810”产业体系,团市委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本地院校及龙头企业,构建技能培训体系。围绕重点产业急需方向,开发周期短、实用性强的短期实训课程,实现“产业需什么、青年学什么”。2025年,全市完成高校毕业生培训34719人,重点覆盖人工智能训练师、互联网营销师、保育师等多个市场紧缺工种,有效提升毕业生就业适配度与核心竞争力。二是深化校企协同,精准对接供需。鼓励技工学校扩大订单班、冠名班培养规模,依托现有产教融合载体承接实训与技能培养任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院校和企业申报建设产教融合平台。南昌技师学院构建全链条就业服务体系,全年累计服务学生超3000人次,企业合作数量同比增长10%,通过校园招聘会、企业宣讲、校企研习等举措,有效实现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的精准对接。同时,市教育局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布局,积极搭建校企协同育人平台,已与南昌大学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支持驻昌高校建设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推动光电产业产教联合体申报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不断深化产学研合作内涵。
(四)强化服务保障,维护就业权益
一是构建梯度安居,解决居住难题。构建“人才驿站+保障性租赁住房+青年社区”梯度安居体系,解决青年居住过渡难题。在所有驿站设立安居咨询岗,提供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咨询及公积金政策宣讲;与长租公寓等企业合作,为留昌青年提供租金减免、免中介费等优惠;将驿站青年纳入人才住房保障重点群体,优化申请绿色通道,扩大驿站房源供给,实现“拎包即入住、入住即安家”。二是落实补贴政策,帮扶困难群体。为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低保家庭毕业生、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截至目前,2025届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已发放36428人,发放金额3642.8万元。三是健全维权机制,保障合法权益。建立“应届毕业生劳动仲裁绿色通道”,对应届毕业生劳动仲裁案件快立、快办;建立大学毕业生就业帮扶机制,对申请劳动仲裁的大学生同步开展就业帮扶;通过案前、庭前、庭中、庭后全流程调解,提升大学生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切实减轻毕业生维权诉累。同时,开展大学生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升大学生对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掌握度。
二、针对您提出的建议
诚如您在《建议》中所指出的,强化岗位供给、完善创业扶持、深化技能培训、优化权益保障等建议,为我市的工作提供了有益启示。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办理《建议》相关工作建议,结合实际纳入下一步工作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聚力岗位拓展,筑牢就业支撑根基
一是精准征集岗位,常态化开展招聘。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8810”行动计划,依托“洪城就业通”平台在全市范围开展就业岗位征集工作,重点对接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重点科研院所等单位,面向大学生和技能人才摸排岗位需求。常态化开展“百场校招”“洪漂人才荟”等招聘活动,持续更新优质岗位信息。二是深化就业见习,提升实践能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牵头制定2026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双轮驱动,募集科研类、技术技能类、社会服务类等适合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进一步优化见习岗位结构,提升岗位质量与匹配度,切实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实践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三是落实补贴政策,激励企业吸纳。面向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依托“洪城就业通”平台,精准匹配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毕业生。同时,向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宣传补贴政策,激励企业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完善创业生态,激活青年创业动能
一是构建创业扶持体系。持续聚焦高校毕业生群体创业需求,着力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的支持体系,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二是强化创业金融支持。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扶持力度,从优化经办流程、开展业务培训、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综合发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三是做实精准创业服务。进一步加大就业政策落实落细的力度,通过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进校园等服务工作,满足毕业生多层次、全方位、精准化服务需求,促进毕业生尽早就业、充分就业。同时,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引导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各类创业项目服务。
(三)深化技能赋能,推动产教供需对接
一是打造“数字人社”培训系统。稳步推动培训系统的开发和推广,坚持以数字化转型为引领,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数字人社就业创业培训平台”,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打造全天候、一站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超市”,解决“找培训难、选课难”的问题。二是优化培训供给结构。加强对职业院校的业务指导,引导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围绕我市“8810”行动计划重点产业链用工需求,针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大力开展智能制造、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急紧缺”工种培训项目,着力盘活职业院校培训资源,进一步为培训扩面提质增添动能。三是持续深化校企合作。加强与企业协同合作,共同开发课程、共建实训基地,精准对接企业岗位需求;同时拓展中小企业合作资源,鼓励企业进校招聘,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元的就业选择。
(四)优化综合保障,助力青年扎根发展
一方面,强化政策宣传,提升维权意识。持续开展和谐劳动关系进高校活动,加大劳动关系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高校宣讲、就业服务活动专区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政策,增强应届毕业生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依托各级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设立劳动关系政策解答专区,为前来求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劳动权益维护指导。另一方面,抓实求职教育,防范用工风险。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嵌入“校招”等各类招聘会,帮助毕业生提前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强化维权意识和能力。比如,讲解劳动合同签订要点,包括合同期限、薪酬构成、试用期约定等,防范“口头约定工资”“试用期不缴社保”等用工风险。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