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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1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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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0213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支持青年“灵活就业”的建议》收悉,我局积极推动相关工作落实,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灵活就业成为重要就业形式之一,我市积极响应,大力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并提升其就业质量。

    一、关于“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服务举措”的建议

    (一)优化灵活就业服务。通过开展“春风行动”“洪城就业‘职’通车”“洪漂人才荟”等系列活动,创新采用“线上+线下”同步的招聘会模式,促进企业与求职者精准对接;针对零工、外卖骑手等户外工作群体,打造集生活便利与就业创业服务于一体的户外劳动者驿站,通过设置政策咨询台、电子屏动态发布岗位信息等方式,为劳动者求职拓宽渠道、创造更多机会。同时,对实现灵活就业的离校两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两年的社保补贴。通过社保补贴政策,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减轻其社保缴费负担,促进其稳定就业和职业发展。

    (二)精准推送岗位服务。针对“灵活就业”群体等重点群体,采取“精准摸排+立体推送”模式。一方面,联合行业协会、平台企业动态收集零工岗位、短期项目和新业态用工需求,建立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库。另一方面,通过线上平台洪城就业通以及线下渠道发布推送岗位,实现岗位信息智能匹配。同时配套开展技能培训报名、电子合同签订等延伸服务,形成“需求采集-信息发布-对接服务”的全链条就业帮扶机制。

    (三)强化创业扶持力度。加大创贷政策。发挥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青年提供不超过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 600万元贷款扶持(贴息额度不超过400万元),并由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强化培训赋能。2024年全市累计开展创业培训2364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41.59%,共拨付培训补贴资金2407.92万元(其中高校毕业生22342人),有效提升创业群体技能素养;支持重点群体低成本创业,同时促进服务业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扩岗、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在校生及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对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2024年,全市共为66名创业者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33万元。

    (四)加大职业技能培养。一方面,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做好培训就业衔接工作。加强市、县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对接,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以定向培训为主的就业技能培训;对企业新录用的高校毕业生,鼓励企业结合岗位要求,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加强短期实用性技能培训,开展以岗位基本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使高校毕业生尽快适应企业岗位需要,实现从学生到员工的转变。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技能,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支持。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按规定给予发放1000-5000元/人不等的培训补贴。2024,全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培训24014人次,拨付2162.4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灵活就业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

下一步,持续开展“春风行动”“洪城就业‘职’通车”“洪漂人才荟”等系列活动,加大就业创业政策传达力度并及时兑现补助资金,推动政策落细落实以激发青年创业活力;同时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落实“训育并举”职责,依托其师资、场地等优势承接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按需施教提升学生就业技能;此外建立高校毕业生专项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重点群体培训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软硬件设施,为高校毕业生技能学习提供基础保障。

    二、关于“健全保障机制,督促责任落实”的建议

    (一)完善政策保障。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联合市交通运输局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方案》,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保障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转发了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相关指引指南的通知》,指导县区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同时,按照省人社厅要求,明确进一步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水平十条措施,完善平台企业用工情况报告制度。

    (二)强化权益保障。加强法律援助,提升维权能力。联合市司法局等部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对新就业形态企业进行劳动用工进行风险防范培训,合力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防护网”。依托调解工作室,建立仲裁员窗口前置调解制度,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纠纷,在窗口受案一线首先开展调解工作,尽力促成双方和解。依托“互联网+调解仲裁”,创新方式提升服务效能,便利新业态劳动者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对于受理案件,通过建立争议案件“速立、速调、速裁、速结”的速裁工作机制,快速妥善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对争议案件推行繁简分类,有效发挥仲裁高效、便民的制度优势。

下一步,继续以问题为导向,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劳动权益保障。优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部门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工作联动。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源头预防,规范平台企业用工行为,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用工主体责任。畅通权益维护渠道,充分发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联合调解中心作用,及时妥善处理新就业形态争议纠纷。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良好氛围。发挥仲裁机构回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介入劳动关系治理的作用,以“一案”的纠纷解决带动“一类”权利的救济。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对恶意规避劳动法、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企业从严从快,同时对用人单位用工时存在的问题制发仲裁建议,推动劳动纠纷和争议的“诉源治理”。

    三、关于“强化教育培训,促进能力提升”的建议

    (一)推进校企合作。为进一步提高职校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实现校企工学结合办学,推动校企联合培养迈上新台阶,全市中职学校分别与江铃汽车、上汽大众、美的集团广东威灵、中航协等企业合作开设了85个订单班、冠名班,涵盖了城市轨道、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商务、航空服务等23个专业,与上汽大众、江西美晨、江西鸿利光电等企业共建388个实习实训基地,其中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86个、校内实训基地102个,培养学生3619人。在联合培养模式下,职业学校借助企业的资源优势弥补专业教学的不足,实现了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零距离对接,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明显增强,为未来职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深化产教融合。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市域产教联合培育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职业教育集团的培育和申报。截至目前,全市中职学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2个,参与组建市域产教联合体9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10个。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强南昌光电产业产教联合体建设,打造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样板。安义县职业技术学校携手江西翰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共建安义数字经济产业学院(南昌人工智能数据创新基地),培养专业技能精湛的数据标注师。南昌县中等专业学校与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南昌县(小蓝经开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学院。
  (三)开展社会培训。2024年,全市共有6所中职学校积极开展职业培训,累计为4372名社会人员提供培训服务。主要包括:南昌市卫生学校承担了全国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应用培训工作,共586人参训;南昌县中等专业学校结合专业特色和当地农业发展需要,面向117余人开展了2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进贤县职业技术高级中学联合进贤县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举办了“进贤县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提升培训班”和“生物相容性及(中国药典)2020版1101无菌检查法培训班”,共2639人参训;南昌现代交通学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221人开展职业培训,涵盖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铁道信号培训、交通及电力等领域;江西省中山舞蹈中等专业学校面向200多名艺术培训机构校长、老师举办师资培训公益讲座;江西南昌新华电脑中专学校面向609名下岗待业人员、辍学人员,开设了UI设计、JAVA软件开发工程师、WEB设计与开发等多个短期专业线下课程。通过开展职业培训,提高了受训人员的职业技能,促进了青年就业,提升了职业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下一步,将紧紧围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社会培训,全面提升中职学校办学水平,培养高技能人才,有力支持青年“灵活就业”。

    感谢对我市人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并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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