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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情况公开]《我为南昌市“十五五”人社事业发展规划建言献策》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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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4日至9月15日,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在局官网发布《我为南昌市“十五五”人社事业发展规划建言献策》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了8条社会各方反馈的建议,其中涉及我局职能的共有2条,现将有关意见及采纳处理情况如下:

一、关于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议

已采纳,针对企业强迫员工加班,损害员工正当劳动权益的,员工可前往企业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我们在规划文本中已明确,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规范执法程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二、关于就业创业方面的建议  

针对提出的“适时适度增加公益性岗位种类和数量”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回复意见:

(一)根据《江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益性岗位具有托底线、救急难的属性,需遵循“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开发管理机制。

(二)公益性岗位由人社、农业农村、民政、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林业、新闻出版、残联等单位按照“谁补贴、谁主管,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开发管理职责。

(三)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特定人群,且需根据安置对象的困难程度及帮扶的紧迫性进行排序:

1.就业困难人员中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和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的人员;脱贫人口中的“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半劳力、弱劳力和脱贫人口中具备劳动能力的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的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中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员、专业退捕渔民和女性40-45周岁、男性50-55周岁的人员。

3.脱贫人口中具备劳动能力的女性45周岁以下、男性55周岁以下的人员。

4.有就业意愿的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我局将在国家与省统一政策框架下,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的协同,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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