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首页
新闻动态
政务服务
政务信息
组织机构
公众参与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能否中断?中断后可以补缴吗?
来源: 发布日期: 2011-06-15 访问量:
职工不得无故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只有以下情况可以中断缴费:2003年1月以后,按低标准比例缴费的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停产或职工全部未发工资期间,以及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自由职业者在领取失业救剂金期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参保人员参军入伍、不带薪上学期间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可允许中断缴费人员。无故中断缴费人员,应按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并加收利息和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