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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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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是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我市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人社局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精准发力,促进就业创业。

(二)统筹完善,强化社会保障。

(三)政策引领,做强人才队伍。

(四)规范有序,加强人事管理。

(五)标本兼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六)夯实基础,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市人社局共有预算单位7个,包括局本级和6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行政机关1个:南昌市人社局机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南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南昌市人事考试中心、南昌市劳动监察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个:南昌高级技工学校。

编制人数492人,其中;行政编制7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5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22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0人;实有人数648人,其中:在职人小计378人,包括行政人员6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89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85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39人;离休小计2人;退休小计218人。

部分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部分  南昌市人社局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人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326.68万元,较上年增加4104.90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为:从2023年起,技工学校纳入我局系统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40.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18.74万元事业收入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82.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2.16万元;其他收入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市人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4326.68万元,较上年增加4104.90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为:从2023年起,技工学校纳入我局系统预算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754.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57.9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604.2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075.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37万元、资本性支出21.07万元;项目支出2572.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3.5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258.82万元、资本性支出150.1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2162.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62.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67.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30.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6.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1.6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767.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36.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34.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5.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2万元;资本性支出171.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0.2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人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840.53万元,较上年增加3618.75万元,增长35.4%,主要原因为:从2023年起,技工学校纳入我局系统预算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1780.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0.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63.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6.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6.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1.6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650.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53.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60.2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015.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37万元、资本性支出21.07万元;项目支出2190.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3.5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876.66万元、资本性支出150.1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745.82万元。较上年增加106.61万元,增长16.68%。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导致人员及职能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797.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为351.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为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为1420.2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预算绩效情况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经费项目:每年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1)项目概述: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1次,为期5天,人数约300人,使得培训人员合格率达到95%以上,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绩效,使机关单位按规定制度认真履职履责。

(2)立项依据: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4号),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3)实施主体:市人社局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50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开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培训1次

质量指标:培训人员合格率95%及以上

时效指标: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成本指标:人均培训费用小于等于350元/人.天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我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公共服务本领和专业素养

满意度指标:培训人员满意度95%及以上

2社会保障运行经费项目:活动运行经费补助,促进机关干部业务能力提升

(1)项目概述:保障机构各项活动正常运行,使学习、培训、调研人次达到85人以上,使工作质量达标率100%,使各项工作可以按时完成,并保证成本控制率在100%,各项培训学习使干部及培训职员满意度达到95%以上。

(2)立项依据:推进机关工作人员政治学习和业务水平的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机关工作人员队伍。

(3)实施主体:市人社局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406.6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组织学习、培训、考察及差旅人次85人以上;组织干部培训5次以上;10000份以上资料印刷10次以上;办公设备购置26套以上;组织会议5数以上;聘请第三方机构2家

质量指标:工作质量达标率100%;培训人员合格率100%;第三方机构工作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机构各项活动正常运行;促进干部业务能力提升;促进市直机关单位认真履职履职,切实提高机关工作绩效。

满意度指标:培训人员满意度95%及以上

3国家工作人员考录经费项目:全年举办一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一次“三支一扶”考试

(1)项目概述:全年举办一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一次“三支一扶”考试,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执行,通过举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三支一扶”考试,充实国家工作人员队伍,为事业单位招聘一批优秀干部,为基层输送优秀高校毕业生。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同意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1号)文件精神,开展事业单位招聘和“三支一扶”招募工作。

(3)实施主体:市人社局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120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事业单位考录工作1次;“三支一扶”考录工作1次

质量指标:按国家政策要求执行

时效指标:工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事业单位考录经费小于等于90万;“三支一扶”考录经费小于等于30万

社会效益指标: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提高政府服务力;为基层输送一批优秀人才

满意度指标:考生满意度95%及以上        

4、社会保险经办业务项目

1)项目概述:社会保险经办业务项目为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每年均有发生。

2)立项依据:赣财社字【2000】78号,开展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

3)实施主体: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706.9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月均成本<=58.91万元

数量指标:养保险业务月均受理量≧60000条;

质量指标: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合格率业务办结率≧98%;

时效指标: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及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全市参保人数>=500万人

满意度指标:参保对象满意度≧95%。

5、系统运维费项目

1)项目概述:系统运维费项目为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的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每年均有发生。

2)立项依据:洪府厅抄字【2015】464号,开展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3)实施主体: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145.6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系统运行月均成本<=12.13万元

数量指标:机房精密维保服务数量=2套

质量指标:保障系统后台稳定率及机房设备更换质里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保障系统故障及时维修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500万参保市民利益=100%;

满意度指标:参保人员满意度≧95%。

6、12333公益性岗位项目

1)项目概述:12333公益性岗位项目为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每年均有发生。

2)立项依据:洪府厅抄字【2019】447号,开展12333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

3)实施主体: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13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人均工作人员聘用成本=4.5万元

数量指标:聘用公益性岗位人数=30人;

质量指标:咨询工作质量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咨询工作开展及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全市参保市民利益=210万人次;

满意度指标:参保人员满意度(%)≧95%。

7、公益性岗位项目

1)项目概述:公益性岗位项目为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每年均有发生。

2)立项依据:洪府厅抄字【2019】215号,开展工伤保险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

3)实施主体: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22.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人均工作人员聘用成本=4.5万元/人/年

数量指标:人员聘用数(人)=5人;

质量指标:聘用人员资格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业务经办工作完成及时性=100%

社会效益指标:业务经办接待人次万人次>=10万人次;

满意度指标:业务办理人员满意度≧95%。

8、城居保及被征地项目

1)项目概述:城居保及被征地项目为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每年均有发生。

2)立项依据:洪府厅抄字【2016】438号,开展城居保及被征地政策宣传工作。

3)实施主体: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6.22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平均每册费用<=3.11

数量指标:宣传册份数>=20000册;

质量指标:宣传册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印发工作开展及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为参保工作提供财务保障,促进参保人员增收,加快推进小康进程=100%;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9、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为维护南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正常有序运行,提高就业创业工作效率,拨付2021年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经费320万,如物业水电费、就业创业运行建设经费、人社窗口队伍建设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开展保障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运行建设等工作。

3)实施周期:1年

4)实施主体:南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4)年度预算安排:32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①绩效考核县区数量12;②月均人社窗口业务办理人次数≥8000人次

质量指标:①业务经办差错率0%;②绩效考核结果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

成本指标:机构运行经费月均成本≤26.67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促进各类劳动者就业创业≥90%

满意度指标: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90%

10、流动人员档案管理项目:

1)项目概述:有效完成人事档案代理2815卷数字化加工工作。

2)立项依据: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办发【2015】15号)开展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

3)实施主体:南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1年

5)年度预算安排:18.3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档案份数=2815卷

质量指标:档案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整理档案时限每月一次

成本指标:档案运行维护费≤18.3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档案服务人次5000余次

满意度指标:办事群众满意度≥95%

11、市技工档案管理项目:

1)项目概述:有效完成人事档案代理数字化加工13077份。

2)立项依据:根据《关于清理规范取消停征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赣财综【2015】34)开展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

3)实施主体:南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1年

5)年度预算安排:108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档案份数≥1.3万份

质量指标:档案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整理档案时限每月一次

成本指标:档案运行维护费≤108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档案服务人次35000余次

满意度指标:办事群众满意度≥95%

12、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的批复(洪府厅字【2018】393号、洪人社文【2018】91、洪财社便函【2018】94号)开展保障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工作。

3)实施主体:南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1年

5)年度预算安排:4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数10人

质量指标:工资足额发放率100%

时效指标:工资支付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每月工资总额=3.75万元

经济效益指标:提供公共就业工作岗位10个

社会效益指标:新增就业人数≥3%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13、专家体检项目:

1)项目概述:做好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体检工作,激励专家在昌更好的创新创业,预计符合条件的专家约110人,拨付专家体检资金17.6万元。

2)立项依据:根据《关于做好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体检工作的通知》(洪人发【202279号)开展特殊津贴专家的体检工作

3)实施主体:南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1年

5)年度预算安排: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专家体检次数≥1

质量指标:专家体检资格符合率100%

时效指标:专家体检开展及时性

成本指标:专家体检成本≤5万元

满意度指标:专家满意≥95%

14、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办案经费。

1)、项目概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经费项目为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每年均有发生。

2)立项依据:为化解劳资纠纷,缓解社会矛盾,深化仲裁服务理念革新,创新性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3)实施主体: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36.3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办理案件数量≥1500件

质量指标:案件调解率≥60%、案件结案率≥90%、终局裁决率≥40%

时效指标:无超期审结案件期≥100%、案件归档期≥100%

成本指标:案件成本≤36.3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依法公正、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00%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及用人单位满意度≥95%

15、教学项目

1)项目概述:

南昌高级技工学校(南昌市公共实训基地)教学项目用于保障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教学质量。

2)立项依据:保障技工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学校教学质量。

3)实施主体:南昌高级技工学校(南昌市公共实训基地)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447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1、中职教育教学完成360人次;2、国家开放大学教学完成800人次;3、职业技能教育教学完成10000人次。

质量指标:1、中职教育教学任务合格率达90%;2、国家开放大学教学任务合格率达90%;3、职业技能教育教学任务合格率达90%。

时效指标: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教学项目计划。

成本指标:项目月成本控制在37.25万元以内。

社会效益指标:为社会提供职业教育的人才达到100%。

满意度指标:学生、学员满意度达95%及以上。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5.8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7万元,与去年减少2.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公务接待费33.65万元,比去年减少4.0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万元,比上年增加5.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南昌高级技工学校,并入已有车辆费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南昌市人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2.南昌市人社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南昌市人社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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