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社保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社保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社保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是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本级参保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五险的统一征缴、筹集、支付、管理和运营事务;负责市本级参保用人单位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市本级养老及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指导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加快完善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推动县区和基层经办能力提升;稳步提高各项社保待遇;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全力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完善“三位一体”工伤保险体系;创新推进社保卡“一卡通”工作。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设立2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信息技术科、基金财务科、社保基金核查科、数据科、机关事业科、公共服务科、登记科、缴存计划科、账户管理科、退休核查科、待遇核算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工伤保险定点医疗科、关系转移科、待遇支付科、档案科、卡务科。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33人,均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实有人数15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00人,均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退休人员小计5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762.09万元,比上年增加389.13万元,增长11.54%,主要原因是社保金及公积金财政负担口径增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62.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9.1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762.09万元,比上年增加389.13万元,增长11.54%,主要原因是社保金及公积金财政负担口径增大。。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45.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9.1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82.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59.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万元;项目支出1016.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3363.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7.8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94.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7.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3.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8万元;资本性支出3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2.3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62.09万元,较上年增加389.13万元,增长11.54%,主要原因是社保金及公积金财政负担口径增大。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3363.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7.8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94.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45.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9.1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8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9.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万元;项目支出1016.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9.62万元、资本性支出39.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459.48万元,较上年增加101.14万元,增长28.2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导致人员及职能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681.79万元。其中,货物预算95.54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586.2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绩效情况
1、社会保险经办业务项目
1)项目概述:社会保险经办业务项目为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每年均有发生。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三定方案,主要承担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经办业务,推进全市社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及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等工作。根据赣财社字【2000】78号文件精神,开展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全面有效落实养老保险各项待遇的发放,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参保扩面,提高网络化服务水平,提供多样化便民服务。
3)实施主体: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706.9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月均成本<=58.91万元;
数量指标:养保险业务月均受理量≧60000条;
质量指标: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合格率业务办结率≧98%;
时效指标: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及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全市参保人数>=500万人;
满意度指标:参保对象满意度≧95%。
2、系统运维费项目
1)项目概述:系统运维费项目为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的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每年均有发生。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三定方案,主要承担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经办业务,推进全市社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及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等工作。根据洪府厅抄字【2015】464号文件精神,推进金保工程二期建设,确保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业务系统、基础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保证业务系统技术支持服务及维护,全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提高社会保障卡的覆盖范围,加强社会保障卡应用水平。
3)实施主体: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145.6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系统运行月均成本<=12.13万元;
数量指标:机房精密维保服务数量=2套;
质量指标:保障系统后台稳定率及机房设备更换质里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保障系统故障及时维修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500万参保市民利益=100%;
满意度指标:参保人员满意度≧95%。
3、12333公益性岗位项目
1)项目概述:12333公益性岗位项目为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每年均有发生。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三定方案,主要承担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经办业务,推进全市社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及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等工作。根据洪府厅抄字【2019】44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满足全市参保群众咨询需求,使咨询服务人群接听时长低于3分钟,咨询人员投诉率低于5%,咨询人员满意度高于95%,工作人员接听出错率低于5%,提供更加高效、高质的服务。
3)实施主体: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13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人均工作人员聘用成本=4.5万元;
数量指标:聘用公益性岗位人数=30人;
质量指标:咨询工作质量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咨询工作开展及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全市参保市民利益=210万人次;
满意度指标:参保人员满意度(%)≧95%。
4、公益性岗位项目
1)项目概述:公益性岗位项目为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每年均有发生。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三定方案,主要承担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经办业务,推进全市社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及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等工作。根据洪府厅抄字【2019】2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缓解工伤业务办公压力,开展工伤保险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全面提升工伤业务服务水平及办事效率。
3)实施主体: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22.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人均工作人员聘用成本=4.5万元/人/年;
数量指标:人员聘用数(人)=5人;
质量指标:聘用人员资格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业务经办工作完成及时性=100%;
社会效益指标:业务经办接待人次万人次>=10万人次;
满意度指标:业务办理人员满意度≧95%。
5、城居保及被征地项目
1)项目概述:城居保及被征地项目为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每年均有发生。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三定方案,主要承担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经办业务,推进全市社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及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等工作。根据洪府厅抄字【2016】438号文件精神,开展城居保及被征地政策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居保参保率,有助于农村形势稳定,加快推进小康进程,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实施主体: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6.22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平均每册费用<=3.11元;
数量指标:宣传册份数>=20000册;
质量指标:宣传册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印发工作开展及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为参保工作提供财务保障,促进参保人员增收,加快推进小康进程=100%;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2.2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3.23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4.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