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人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昌市人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人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人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序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办市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对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对象进行审核。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9、贯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昌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员来昌就业管理服务;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市直单位科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
13、负责本局和局属单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14、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7个,包括: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南昌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南昌市职业培训中心、南昌市职业技能实训考核鉴定中心、南昌市劳动监察局、南昌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南昌市工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南昌市人才培训中心、南昌市人事考试中心、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南昌市专家服务中心、南昌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南昌市劳动人事议仲裁院、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南昌市人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人社局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0222.5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 2173.75万元,较2017年增加915.05万元,增长72.70%;本年收入合计18048.78万元,较2017年增加1083.43万元,,增长6.39%,主要原因是:追加专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6917.71万元,占93.73%。 其他收入131.07万元,占6.2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20222.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7169.26万元,较2017年增加1894.86万元,,增长12.41 %,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3053.27万元,较2017年增加103.63万元,较上年增长3.5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292.70万元,占42.48%;项目支出9876.56万元,占57.5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84.26万元,决算数为1625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5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11.07万元,决算数为578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70%,原因为:追加专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54.05万元,决算数为918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89%,原因为:追加专项。
(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780万元,原因为:军转干部医疗费。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93万元,原因为: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9.14万元,决算数为38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3%,原因为:市社保中心上年结余未填列住房公积金指标结余203000,导致年初预算数大于决算数。
(六)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0万元,原因为:人才专项重庆研修班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工资福利支出5433.05万元,较2017年减少3123.60万元,下降36.51 %,主要原因是:今年部分下属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严格分开,部分开支放入项目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45.70万元,较2017年减少1905.08万元,下降71.87%,主要原因是:今年部分下属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严格分开,部分开支放入项目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5.11万元,较2017年减少1023.47万元,下降83.99%,主要原因是:今年住房公积金科目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核算。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2.80万元,较2017年减少27.5万元,下降91.7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01万元,决算数为 25.64万元,完成预算的23.1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4.58万元,下降15.1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13.11万元,完成预算的131%,决算数较上年增加6.61万元,增长101.69%。主要原因是:出国费用增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47万元,决算数为5.41万元,完成预算的8.8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0.65万元,下降10.7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初预算数为39.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54万元,决算数为7.11万元,完成预算的17.98 %,决算数较上年减少10.55万元,下降59.74%。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748.50万元,较上年减少1932.58万元,下降72.08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9.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4.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4.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78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16个,共涉及资金6074.8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 2018年度就业补助专项”等6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46.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财政局绩效办还未对2018年度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做出布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其中2018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项目自评92分,2018年度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自评97.6分,国家工作人员考录经费项目自评99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7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项):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