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局本级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本级概况
一、局本级主要职责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是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我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局本级 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人社局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精准发力,促进就业创业。
(二)统筹完善,强化社会保障。
(三)政策引领,做强人才队伍。
(四)规范有序,加强人事管理。
(五)标本兼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六)夯实基础,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三、局本级基本情况
市人社局局本级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行政机关。编制人数76人,其中;行政编制76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60人;遗属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人社局局本级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本级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市人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253.93万元,比上年增加238万元,增长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7.79万元;上年结转606.1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市人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253.93万元,比上年增加238万元,比上年增长7.9%。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33.8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42.7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6.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58万元;项目支出1120.0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79.74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4.30万元、资本性支出21万元、其他支出31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98.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42.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6.6%;商品和服务支出1026.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资本性支出2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其他支出3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市人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47.79万元,较上年增加255.53万元,增长10.7%。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92.4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4.1%;住房保障支出155.3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9%。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267.54万元。较上年减少65.53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开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84万元,货物预算为204万元、工程预算为30万元、服务预算为5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局本级一级项目2个,具体为:
1、人事工作经费项目:国家工作人员考录经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经费等。
2、社会保障工作经费项目:保障机构各项活动正常运行。
一级项目:(社会保障工作经费)
二级项目:(社会保障运行经费补助)
1、项目概述:活动运行经费补助,促进机关干部业务能力提升,保障机构各项活动正常运行。
2、实施主体:市人社局
3、实施周期:长期
4、年度预算安排:406.6万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组织学习、培训、考察及差旅85人次以上;组织干部培训5次以上;聘请第三方机构2家。
质量指标:工作质量达标率100%;培训人员合格率100%;第三方机构工作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机构各项活动正常运行;促进干部业务能力提升;促进市直机关单位认真履职履责,切实提高机关工作绩效。
满意度指标:培训人员满意度95%以上;干部满意度95%以上。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1.8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9.7万元,与去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2.13万元,比去年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人社局局本级2021年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