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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才培训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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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才培训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南昌市人才培训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人才培训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人才培训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人才培训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人才培训中心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人才培训中心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科级干部任职前的岗前培训,以学员实际需求为根本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培训重点,以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核心,突出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的提升,提高领导干部的科学决策、履职尽责的能力。通过对初任公务员的入职培训,提高初任公务员法律意识、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公文写作等内容的培训,增强初任公务员责任感与使命感,树立敬业奉献精神,帮助其尽快转换角色,适应工作需求。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过对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增加创新能力的教育。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人才培训中心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7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数5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人才培训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市人才培训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13.98万元,比上年增加16.14万元,增长1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4万元;上年结转9.5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市人才培训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13.98万元,比上年增加16.14万元,增长16.5%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3.9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3.0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3.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4%;商品和服务支出10.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市人才培训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3.98万元,较上年增加16.14万元,增长16.5%。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1.5%;住房保障支出9.6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0.89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较长3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编制增加,办公经费随之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0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0

(八)预算绩效情况

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0

 

 

第三部分  南昌市人才培训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九张表(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依据市级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含外宾接待)。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事业运行):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附件:1.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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