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受理
二、办事对象:法人、个人、其他组织
三、受理条件: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
四、设立依据:
(一)《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国务院令第423号)
(二)《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五、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电子文档份数 |
形式标准要求 |
1 |
身份证 |
自备 |
1 |
1 |
0 |
真实有效,正反面A4纸打印 |
2 |
投诉书 |
自备 |
1 |
0 |
0 |
真实有效 |
六、办理流程与流程图:
(一)办理流程
1.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
2.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3.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法行为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简易程序执行。
(二)流程图
投诉举报 |
案件受理
案件办理 |
结案送达
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八、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九、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十、承办部门:南昌市劳动监察局
十一、咨询电话:0791-86612367
十二、投诉电话:0791-83986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