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执法

南昌市人社局“办事指南类”服务事项——创业培训申请

访问量:

 

事项序号

 3

事项主题

就业执业

事项名称

创业培训申请

服务对象

1、本市下岗失业职工、享受城镇低保尚未就业的人员;2、大中院校大学、大专应届毕业生;3、复退军人持有退伍证;4、 残疾人持有残疾证。

受理条件

学员向创业指导中心申请,中心对学员的身份进行核实,合乎参加条件即可受理。 

申请材料

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学生证)、两张一寸照片,填写《南昌国家创业示范基地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办理流程

(流程图)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32号):建立以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就业再就业和鼓励技能人才培训培养为目的,以社会各类优质教育培训资源为载体,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承接培训机构”),对合格的培训成果实行政府购买,促进承接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培训,促进劳动者积极参加培训培养,提升就业技能和素质。

办理时限

及时办理

受理部门

南昌市创业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

87603883 

公开方式

网络公开、发文公开 

可在线办理

时间

不可在线办理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