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序号 |
3 |
事项主题 |
就业执业 |
事项名称 |
创业培训申请 | ||
服务对象 |
1、本市下岗失业职工、享受城镇低保尚未就业的人员;2、大中院校大学、大专应届毕业生;3、复退军人持有退伍证;4、 残疾人持有残疾证。 | ||
受理条件 |
学员向创业指导中心申请,中心对学员的身份进行核实,合乎参加条件即可受理。 | ||
申请材料 |
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学生证)、两张一寸照片,填写《南昌国家创业示范基地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
办理依据 |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32号):建立以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就业再就业和鼓励技能人才培训培养为目的,以社会各类优质教育培训资源为载体,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承接培训机构”),对合格的培训成果实行政府购买,促进承接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培训,促进劳动者积极参加培训培养,提升就业技能和素质。 | ||
办理时限 |
及时办理 | ||
受理部门 |
南昌市创业指导中心 | ||
联系电话 |
87603883 | ||
公开方式 |
网络公开、发文公开 | ||
可在线办理 时间 |
不可在线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