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组织部、开发区(管理局)党工委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13〕35号)的规定及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1.选拔享受市贴人员工作在全市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中进行,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须从近5年在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工作岗位上的在职人员中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需提供现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以及港澳台地区在全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含外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推荐;
3.选拔的主要对象是在科学研究、教育、卫生、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岗位上以及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重点推荐选拔中青年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4.科研院所、学校、厂矿等企事业单位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现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不参加市政府特殊津贴选拔;
5.已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江西省政府特殊津贴和南昌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再参加市政府特殊津贴选拔。
二、选拔原则
推荐选拔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1.严格条件、竞争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2.总量控制、城乡兼顾、行业平衡的原则;
3.突出业绩、公平公正、鼓励一线的原则。
三、选拔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
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专业技术人才
享受市贴人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持外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需提前办好省外来赣确认手续),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专业技术领域或技能岗位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在技术革新、新技术开发推广、解决技术难题等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较高,是某一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研究成果有创造性和较大科学价值,得到省内同行专家公认,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3.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显著,对学科的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了重大贡献,是省内某一学科的学术带头人;
4.在教育、卫生、体育、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领域做出了突出贡献,且在本领域中业绩突出,为同行公认、享有盛誉;
5.长期工作在工农业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较大技术突破;或在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成绩显著,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或市级一等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星火科技奖等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7.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的国家、省、部或市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承担者;
8.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项目)的主要工作,业绩突出者;
9.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三)高技能人才
享受市贴的高技能人才应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具有技师以上(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省双千计划人选(含“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江西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赣鄱工匠、江西省能工巧匠)、江西省技术能手、国家及江西省首席技师、国家及江西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洪城工匠”、“洪城技师”、南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市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名次,为我市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市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四、推荐名额
1.本次推荐选拔工作继续实行推荐名额总量控制。本次推荐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指标数不超过20名,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比不超过15%;
2.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根据选拔数量,结合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分布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下达推荐名额(见附件1),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指标不得互用;
3.选拔推荐工作要围绕省市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聚焦我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8810”行动计划行业领域产业和数字经济,进一步突出需求导向和“高精尖缺”导向。注重推荐非公有制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长期扎根基层一线、贫困地区的优秀人才,扩大企业类高层次人才占比,推荐选拔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及县以下基层代表。县区上报的推荐人选中,企业人选、基层代表不得低于50%。
五、选拔程序
1.单位推荐。申报参评人选由各基层单位组织推荐,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各县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经由各县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遴选后,在推荐人选填写的《推荐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报表》上签字盖章,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行业协会、组织可作为推荐单位按行政区属划分,经由各县区人社部门遴选后,将相关证明材料报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各基层单位在上报推荐人选前,必须对选拔条件和推荐人选予以公示,未经公示不得推荐。人选所在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对人选要集体讨论,严格把关,并广泛征求单位群众和同行专家的意见,增加选拔工作的透明度,使选拔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推荐要求的人选提交专业评审组评审。
3.专家评审。在省、市专家评委库中抽取专家若干名组建相应的专业评审组,采取审阅材料、集中评议和专家实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推荐人选进行专业评审,评审结果予以排序,并产生不超过20名入闱人选。
4.组织考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入闱人选进行综合考察, 重点核实入闱人选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成果业绩等情况,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候选人。
5.社会公示。候选人名单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征求纪检、综治等有关部门意见。
6.组织审批。将经考察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市政府审批。
六、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
1.电子版
(1)《2025年享受南昌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附件2,WORD版和PDF版)。
(2)《2025年享受南昌市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3,WORD版)。
(3)综合报告(PDF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推荐人选过程、推荐人选的理由、单位集体评议情况等,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用单位信笺打印文稿,加盖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市直各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4)申报材料所列业绩的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PDF版)。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专利和科技项目成果等。
2.纸质版
上述申报材料第1、第4项材料请以A4纸规格胶装,佐证材料需附目录清单并按顺序排列,在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填写推荐意见后,所有材料以申报人为单位,装入自备的档案袋内,并下载档案袋封面表(附件4),填写有关信息后贴至档案袋正面。
(二)截止时间。各单位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科(高技能人才类推荐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建科)。逾期未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相关要求。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要求高。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中选优,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在申报表中已填写信息或业绩,但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该项信息或业绩将不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附件3《2025年享受南昌市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中突出荣誉、业绩列,按荣誉类和业绩类两类分点标序填写。
联系人及电话、邮箱: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娄卓 电话:0791-83884289
邮箱: ncszgb@163.com
职业能力建设科 杜红光 电话:0791-83989745
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