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专业化建设,以适应当前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刘涛等6名同志为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鞠正芳等11名同志为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具体名单如下:
专职仲裁员:刘 涛、陈文璇、王瑞、陈博医、罗北平、蔡曌;
兼职仲裁员:鞠正芳、周怡、胡弘毅、罗建平、袁松孙、胡其武、赵美连、吁钢、章旻、张骋、罗志青。
以上仲裁员聘任期均为五年,其中刘涛同志从2023年9月1日起算,鞠正芳同志、胡弘毅同志从2023年12月1日起算;其余人员从2024年1月1日起算。
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