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11-24   访问量:

洪人社发〔2021〕253号


各县区(开发区)人社局、湾里管理局人社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力度,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305号)有关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双高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范围

“双高工程”人选选拔推荐面向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选拔推荐人数不超过10名,其中乡村振兴领域人才2名左右。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下达的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组织开展申报和推荐工作,不得超额推荐,其中各县区(开发区)推荐的人选中企业类别人选不得少于其推荐总数的50%。

二、选拔推荐重点

选拔推荐重点围绕我省“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聚焦乡村振兴、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等重大战略和关键核心技术,注重向从事基础前沿研究人才倾斜,向支撑企业自主创新的研发型人才倾斜,向基层一线人才倾斜,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倾斜。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人员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创造能力和发展潜力,业务扎实、业绩突出;

2.获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全职在我省创新创业。特别优秀者,学位、职称(技能等级)和年龄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省“双千计划”、同梯次其他省级人才计划(仍在支持期内)的人才以及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不予推荐申报。

(二)高层次专业技术领军人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前瞻性、创造性研究,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或在社会科学领域潜心研究,揭示社会发展规律,在马列、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开展理论创新研究,承担大型项目规划、决策咨询并提出前瞻性、创新型建议或方案;

2.主持过1项省级科研项目或以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级科技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 3 位)或国家科技奖(排名前 5 位)或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 3 位);

3.服务我省“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求,从事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和成果,对提高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有较大帮助,经济效益显著;

4.立足医疗卫生、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教育、体育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较强发展潜力。

(三)高技能领军人才还应符合下列申报条件之一:

1.在技术革新、攻克技术难关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

2.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传承技艺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在行业内产生重大影响;

3.获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产生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获得或指导选手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成绩。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推荐名额,组织指导本县区(开发区)、本部门、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人选情况提出具体培养目标、明确配套培养举措。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市直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从事自由职业或非公有制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选,向所在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二)选拔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专家评审、组织考察等形式,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本市推荐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中国有企事业单位推荐人选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推荐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实施“双高工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是深入推进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发动宣传,及时组织申报。

(二)按时完成材料报送工作。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相关推荐工作,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报送推荐申报工作综合报告及个人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综合报告。应包括推荐申报程序、主要做法、推荐申报人选及排名顺序、公示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2021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2)和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以附件形式一并提交。纸质版送市人社局人才科,电子版同步报送至电子邮箱rsjrck7081@163.com,文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单位简称+双高工程申报综合报告。

2.个人申报材料。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在确定推荐申报人选之后,应及时指导推荐申报人选做好个人材料报送相关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类申报人员填写《2021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报人情况登记表(专业技术人才类)》(附件3),将纸质版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科,电子版同步报送至电子邮箱:355696398@qq.com;技能人才类申报人员填写《2021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报人情况登记表(技能人才类)》(附件3),将纸质版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职建科,电子版同步报送至电子邮箱:ncrszjc@163.com,文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单位简称+双高工程申报个人材料。

按上级要求,专业技术人才类选拔推荐人选经市人社局确定后,采用网络系统方式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报送,具体办法详见《2021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网上申报方法》(附件4)。


联系人:局人才科 熊 群 83884296

局专技科 娄 卓 83884289

            局职建科 徐琳琳 83989745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府路118号北七楼7081室(人才科)、7079室(专技科)、7071室(职建科)


附件:1.2021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推荐申报名额表

2.2021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推荐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

3.2021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报人情况登记表

4.2021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网上申报方法

5.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