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自2020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开展以来,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建工集团公司、南昌科勒有限公司3家企业对企业划型认定结果存在异议,并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现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四部门联合初步认定,认定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建工集团公司、南昌科勒有限公司为中小微企业。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天内(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均可向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此次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四部门提交材料进行复审,最终划型认定结果以省四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联系人:陶玮 联系电话:86620547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