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劳动监察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劳动监察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劳动监察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劳动监察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劳动监察局是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局,主要职责是:
(1)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监管相关制度情况;
(2)受理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3)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4)组织各类劳动保障年度专项执法检查;
(5)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及退还业务管理;
(6)推进劳动保障“两网化”及信息化建设;
(7)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
二、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劳动监察局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是加强劳动监察日常执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全年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日常巡视检查中开展“双随机”抽查执法方式;继续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检查;加强领导批示和媒体反映的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时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
二是加快推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制度。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制度工作,进一步规范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等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流程,切实发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兜底”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积极落实“六保”任务,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保民生、保市场主体,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建立农民工工资动态监管信息平台。为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现根治欠薪任务目标,做到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实时、动态监控,建议依托现代信息化手段,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为基础、银行代发工资为保证、多功能预警管理为支撑,将用工单位及务工人员基本信息、考勤、工资支付等内容,纳入劳动监察机构实时动态监管,搭建政府、企业、农民工劳务大数据平台,规范实名制管理、分账管理和工资支付方式,完成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隐患排查、重点督查全覆盖,做到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实时、动态监控。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市劳动监察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实有人数22人,均为在职行政人员;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劳动监察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劳动监察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78.13万元,比上年增加22.57万元,增长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7.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9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劳动监察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78.13万元,比上年增加22.57万元,增长5%。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78.1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20.8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6.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0万元、生产建设性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劳动保障监察409.6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93万元;住房公积金37.78万元;购房补贴4.5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20.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商品和服务支出56.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南昌市劳动监察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78.13万元,较上年增加22.57万元,增长5%。具体支出情况是:劳动保障监察409.6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6%;事业单位离退休0.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93万元;住房公积金37.7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购房补贴4.5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不征收、使用政府性基金。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南昌市劳动监察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3.7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2.7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1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大型设备。
(七)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级项目0个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9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94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劳动监察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样式:
(一)劳动保障监察:反映我局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我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我局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我局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37.78万元:反映我局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