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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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科室

1.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事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局机关和局系统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建议提案办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协调信息化建设工作;承办机关政府采购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884277

2. 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工作,负责相关法规规章、机关和所属单位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培训、咨询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宣传(含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人社公众号发布)、新闻发布等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884299

3. 信访维稳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含市委民生通道反映件、群众日常来信处理);负责信访工作业务基础建设,对信访形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相应对策建议;负责机关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884286

4. 规划财务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综合统计管理工作;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指导监督机关及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指导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986865

5. 基金监督

贯彻实施国家、省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监督相关部门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保险基金的情况;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各单位的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986846

6.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

拟订全市就业、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及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和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国家有关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昌就业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联系电话:0791-83986852

7.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依法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三支一扶”人员的招募及管理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986849

8. 人才发展服务

参与拟订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牵头拟订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人才政策及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牵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育工作,拟订农村特殊专长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家人才服务工作,指导开展专家服务活动和专家服务基地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留学人才规划、计划和吸引留学人员来昌工作、定居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江西南昌留学人员创业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局系统有关人才工作综合协调,统筹局系统人才专项资金使用。

联系电话:0791-83884296

9. 职业能力建设

拟定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分类制度、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等级考核工作;综合管理职业技术等级评定及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联系电话:0791-83989745

10.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南昌市职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拔尖人才的申报、选拔工作;负责市直单位科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承办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相关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负责市职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884289

11.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准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指导县(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880312

12. 劳动关系

贯彻执行全市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制度;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本市劳动标准制订工作;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担企业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出国(境)政审工作;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986861

13. 工资福利

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直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贯彻落实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承办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884298

14. 养老保险(农村社会保险

拟订全市城镇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市统筹单位职工离退休、提前退休审批;贯彻落实企业非因公及因病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公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拟订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联系电话:0791-86642886

15. 工伤保险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拟订完善全市工伤保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贯彻落实工伤人员各项待遇政策;负责工伤医疗和康复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伤事故调查及工伤认定;负责组织工伤预防工作;承办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986838

16. 基层建设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务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督促考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务服务建设,协调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政务服务投诉。指导做好12333服务热线工作。牵头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局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

联系电话:0791-83884268

17. 组织人事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综合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局机关领导班子考核、民主生活会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884291

18. 机关党委

负责局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工作;负责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统战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统战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884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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