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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荣获“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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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第七届江西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的通报》,南昌市人社局荣获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市人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相融合的工作思路,聚焦基层党建“三化六好”,着力打造“模范机关”,以党史学习教育为立足点,以“转作风 优环境”为出发点,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着力点,以党建示范引领、以创新为核心、以服务为根本,聚力打造“暖心人社 服务百姓”党建品牌,大力开展“党员干部在一线”“转作风 提效率 树形象”专项整治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创新“三风”理念,推动“三风”活动走深走实,持续开展“关爱社会、无私奉献”无偿献血活动,积极参与南昌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赴结对社区、帮创社区、挂点街道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三联三亮三服务”“擎旗走前文明行活动”等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人社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全面提高,为南昌人社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凝聚了强大精神力量。

市人社局将以此次表彰为新起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扎实做好稳就业、惠民生、强人才、促稳定、防风险等各项工作,不断激发全局干部开展文明创建的热情,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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