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策应市委、市政府“天下英雄城 聚天下英才”行动计划的实施,大力引揽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海外人才引智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8﹞84号)的要求,现就2019年“洪城海鸥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9年,在我市支柱产业、重大工程、重点企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中,有技术与管理项目需要聘请海外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洪城海鸥计划”引进的海外人才包括留学人才、外籍专家和港、澳、台籍专家,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属于我市支柱产业或社会发展重要领域急需的海外人才或海外人才团队;
2、掌握核心技术,拥有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
3、具有较好创新业绩或有较大创新潜能,在项目孵化、成果转化、技术产业化等方面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
(二)引进的留学人才条件
1、依照国家规定公派、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含硕士,下同)学位的留学人员(含已获得居住国久居留权,不含已加入外国国籍者);
2、在国内已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公派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研修连续两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三)引进的外国专家条件
1、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有2年及以上相关行业经历;
3、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三、项目类别
(一)团队项目
以项目为依托,团队人数在4人及以上(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一年及以上,团队成员在昌工作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二)个人项目
以项目为依托,人才个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一年及以上,在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四、立项方式
“洪城海鸥计划”采取统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方式遴选,每年确定40个团队项目和40个个人项目予以立项。
五、资助标准
经立项并执行达到预期目标的,按每个团队项目20万元、每个个人项目10万元的标准给予经费资助。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贴用人单位所引进的海外人才来昌工作所发生的工作薪酬、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费、在昌生活费等开支。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优先推荐优秀项目。
(二)用人单位须填写《2019年南昌市“洪城海鸥计划”项目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一式两份),经县区(开发区、新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市人社局,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0日。
有关申报表格可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联系人:彭名卉 何红军
电 话:83884281
附:《2019年南昌市“洪城海鸥计划”项目申报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