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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部门简介

  • 办公室
  • 监察室
  • 机关党委
  • 综合处
  • 工资福利退休处
  • 公务员管理处
  • 外国专家局
  • 编办一处
  • 编办二处
  • 编办三处
  • 编办监督检查处
  • 职称处
  • 人才流动开发处
  • 军转办
  • 人事争议仲裁办
  • 专家处

  协助局领导对全局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主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档案管理、安全保密、人事宣传等工作;综合办理信访、提案、议案工作;组织和协调人事人才领域信息系统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局机关对外联系工作;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管理机关公共事务和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下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主任:刘晓锋
联系电话:0791-3883879
 

  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局党组领导下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局党组加强党的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局党组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监察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负责对局纪检和监察工作进行调研,拟订有关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和规定;协助局党组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和党员干部的道德教育,加强廉政勤政建设;负责调查并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维护党员干部的正当权益;按照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和局党组的要求,及时传达落实纪检监察工作部门的指示、文件和决议,并结合本局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努力完成各项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对本局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法规的宣传,加强党性、党风教育,促进党员和干部、职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监督检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所有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以及所决定、命令的情况,保证政令畅通,促进我局人事编制干部的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能;协助党政领导班子抓好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提出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对策和建议,针对倾向违纪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并发出通报;正确处理和解答有关纪检监察方面的问题;负责受理人民来信、来访及监督电话,并分类进行登记、调查、处理,根据要求,必要的还给予书面答复;完成局党组和上级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主任:黄建平
电话:0791-3884279
 

  机关党委在市直机关工委、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完成局中心工作;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六、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领导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工作,支持群众团体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八、协助局党组和有关部门对机关党员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所属单位党的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职副书记:舒沁莉
  电话:0791-3884279

综合处主要职责:

一、负责人事政策的综合调研,研究拟定全市人事与人才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组织草拟有关人事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人事行政执法和人事专业普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三、编制下达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工资计划,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和临时用工的审批。
四、负责国家机关向社会招收人员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协调专项人事计划的编制、平衡、执行工作,负责全市人才统计工作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工作,承办市属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鉴证。
七、负责聘用制干部的管理工作。

处长:万新华
电话:0791-3884291

  南昌市人事局工资福利退休处主要职责是在局党组领导下,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具体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审核工作;新录用人员、聘用人员、军转干部、退伍军人以及调动人员的工资审核工作;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工作;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工作;退休费核定、离休费调整工作;高级专家延期退休和提高退休费比例的审核审批等工作。

处长:徐芬
电话:0791-3884296、3884298

  公务员管理处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轮岗、竞争上岗、培训、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实施和完善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承办全市机关单位录用公务员的计划、考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具体组织及指导工作;综合管理乡镇街办选聘人员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奖励表彰制度,指导和协调市政府各部门的全市性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和奖励表彰人员;负责市直机关年度考核备案工作及公务员的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处 长:杨庆林
联系电话:0791-3884290、3884299

一、研究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专家年度计划的编制和项目审核与申报。
三、承办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审批、审核、备案。
四、负责市直单位科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因公出国政审工作。
五、负责开辟国外智力引进渠道,开展我市与外国有关组织的人才交流与合作活动。
六、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全市国(境)外专业技术人才市场和智力引进服务工作。
七、负责国外智力引进成果的鉴定、评估、奖励和推广工作。
八、负责我市与国外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研究拟定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昌创业服务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国内外专家队伍建设工作,制定有关政策、办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推荐、选拔、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工作并协调管理博士后工作站人员。
十四、负责全市农村优秀乡土人才推荐、选拔、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高级专家的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

处(局)长:徐贞科
电话:0791-3884318

  南昌市编办一处主要负责市编办的综合事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日常管理,以及县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核等事项。其主要职责有:
  一、研究拟定全市机构改革方案,起草综合性文件和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调查研究和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县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英雄经济开发区、桑海经济开发区)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负责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有关机构编制工作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
  四、负责会议、文秘、信访、年报统计、业务培训、公文收发、文档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人员编制的日常管理,审核办理人员上、下册和进人核编事项。

  处长:杨建浔
  电话:0791-3884301

编办二处主要职责:

一、综合管理市政法机关、市政府各部门(含部门管理机构、归口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科级领导职数。
二、协调市政府各部门职能分工。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长:郑钦新
电话:0791-3884309

  编办三处(南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要职能:研究拟定本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措施;综合管理市委各部门(含部门管理机构、归口机构)和市纪检(监察局)、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科级领导职数;负责本市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年检工作,指导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处长:彭苏琨
  电话:0791-3884063、3884303

 

 

 

  监督检查处于2005年9月成立,主要有以下工作职责:

一、研究拟定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政策和规定,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和监督制度;
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及市编委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上级批准的重大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情况;
四、对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编制进人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情况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问题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负责机构编制管理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
七、指导县区机构编制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副处长:周云鹏
联系电话:0791-3883715  

 

一、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
1、拟定深化职称改革方案和职称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建和管理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并负责评审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负责组建和管理全市中学高级、西医(内、外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并负责评审全市中学高级、西医(内、外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4、负责部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资格审查和报批工作。
5、指导和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和结构比例,并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审核审批。
6、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聘任制度,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资格考试和其他职称考试工作,并负责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管理。
7、对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聘后管理进行宏观指导。
8、负责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全市继续教育工作
1、研究拟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继续教育基地的审核和评估,对继续教育基地的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
3、组织和指导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的考试。
三、处理有关职称和继续教育工作的来信来访。
四、完成政策宣传和信息报道工作。
五、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处长:龙翔
电话:0791-3884289、3884286

人才流动开发处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人才资源开发的调研、分析、预测工作。
二、拟定人才流动开发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市各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规范人才市场。
四、组织指导全市人才流动开发工作。
五、负责市政府机关、市直单位干部流动调配的审批。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处长:刘建昌 
联系电话:0791-3884282

军转办主要职能:

 一、研究制定全市军官转业安置的政策、措施和办法。

二、负责转业军官的接收,编制军转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转业军官随调家属的安置与协调工作。

四、负责市军转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主任:刘建昌 
联系电话:0791-3884282

 

人事争议仲裁办是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办理人事争议案件;
二、负责起草有关人事争议仲裁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收集有关信息、资料、总结、交流办案经验;
四、做好人事争议仲裁及其它有关的人事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仲裁工作人员;
五、完成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仲裁员职责
一、对已受理的人事争议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二、拟定案件处理方案、提出处理意见;
三、依法进行调解、裁决。            
            

主任:余华生
联系方式:0791-3884292    0791-3884291    0791-3884300

一、研究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专家年度计划的编制和项目审核与申报。
三、承办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审批、审核、备案。
四、负责市直单位科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因公出国政审工作。
五、负责开辟国外智力引进渠道,开展我市与外国有关组织的人才交流与合作活动。
六、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全市国(境)外专业技术人才市场和智力引进服务工作。
七、负责国外智力引进成果的鉴定、评估、奖励和推广工作。
八、负责我市与国外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研究拟定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昌创业服务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国内外专家队伍建设工作,制定有关政策、办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推荐、选拔、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工作并协调管理博士后工作站人员。
十四、负责全市农村优秀乡土人才推荐、选拔、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高级专家的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

处(局)长:徐贞科
电话:0791-388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