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对象内容
办事程序内容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市直政府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1、《公务员法》
全市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1、所在机关民主推荐,确定奖励候选对象;
1、单位请示;
待市政府批准后,5个工作内反馈申报单位,并印发奖励决定,办理相关手续。
1、《公务员法》
2、《江西省行政奖励规定》(赣府发[2003]26号)
市直部、委、局、办和直属机构
表彰活动为立项项目及推荐上级表彰项目:1、单位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表彰意见;2、主办单位与市人事局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并公示;3、呈报市人事局审核或审批。
1、主办单位表彰审核书面申请;
1、《公务员法》
市直部、委、局、办和直属机构
1、单位申报;
2、市人事局审核审批;
3、计划下达,组织实施。与市人事局联合表彰的,联合发文并组织实施以市政府名义表彰的待市政府批复后,下文组织实施。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与市人事局联合表彰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市政府名义表彰的,待市政府批复下达后,5个工作日反馈情况。
1、《公务员法》
2、《南昌市党政群机关竞争上岗实施意见》(洪组通[2005]53号)
市直政府口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
1、单位呈报竞争上岗请示及方案;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办结。
1、《公务员法》
市直、县区政府口实施公务员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含开发区、新区)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科及科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
1、单位实施考核,优秀比例超过15%的需提前与市人事局沟通;
1、公务员考核工作总结报告;
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1、《公务员法》
市直政府口实施公务员法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含新区、开发区)。
1、单位对拟调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讨论决定并经公示后,向市人事局报批(拟调任前,须提前沟通);
1、报批调任请示(函);
条件符合,手续完备,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
《公务员法》
市直、县区政府口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含开发区、新区)公务员(工作人员)登记。
1、市直单位(县区人事部门)对登记人员进行审核;
2、市人事局审批。
1、登记报告或函;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
符合条件,手续完备,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1、《公务员法》
市直、县区政府机关(含开发区、新区)试用期满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转正。
1、个人转正申请;
2、单位提请转正报告;
3、《江西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江西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
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审批相关材料示例3.doc
符合条件,手续完备,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1、《公务员法》
市直、县区政府机关(含开发区、新区)各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工作人员。
1、用人单位(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经考试考核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申请;
2、市人事局审批。
1、用人单位申请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请示(函)及考核材料;
2、《江西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江西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一式一份;《江西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花名册》或《江西省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
符合条件,手续完备,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1、《公务员法》
2、《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市直、县(区)政府机关(含新区、开发区)拟招录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录用计划申报表一式一份
无